第二章 工作意义

        正如引言中所言,一般人为工作的价值只是维生及藉所得报偿以达到其生活目标,例如舒适的生活条件、购买必需或物质享乐用品。当然亦有不少人是用工作来弦耀个人地位及自我肯定在别人眼里的价值,但无论如何,对于大部份人而言,工作本身并无终极意义,只有工具意义──藉工作来完成某些目标。


        在比较贫穷的年代,我们以为工作意义等同谋生──能生存已是不错的了!我们以为当政府保障多一些、社会富裕一些、生活文明一些、我们的工作便可脱离谋生意义,而逐步迈向上层的自我实践意义(正如Maslow的需要理论所言)。但实情并非如此,今天的社会,即使比前富裕文明多,但随著全球化的趋势,企业及产业间的竞争变得非常剧烈,我们的工作可以在不停的企业并购及产业转移而突然消失,工作再没时间性的保障及安全感。另一方面,社会文明亦带来对工作的卓越专业追求;今天的工作,「好」是不够的( Good is not good enough),「卓越」才是目标,可是谁来界定「卓越」呢? 事实是,今天的卓越会变成明天的不够好,工作者只有进入无休止的增值,并被迫进入不断自我提升的遂道。还有,现代的专门及分工的工作取替了以前技艺式的工作,工作者很难看到自己的工作成效及对整项工程的贡献。上述现象,正在不断恶化,我们不禁会问,工作究竟有何意义?──既没有满足感,又缺乏安全感,有的只是疲惫不憾的感受,难怪不少人工作的动机是「尽快不用工作」──提早退休,或进入人生下半场,做一些自己认为满意和有意义的事。
 
[1] 参香港专业人才服务机构《信徒职场行为研究》,2003。
[2] 参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生活及工作平衡调查》,2006。
[3] 占士‧伊芙莲‧韦特《心灵魅影》,道风山基督教丛林,2003。